2012年2月25日 星期六

愛台灣電影,不要壓榨它

PTT電影板上,出現有網友通報一個詭譎的台灣電影拍片計劃。詭譎在你去幫他們拍片不但沒錢拿,還要交個8000元出去,其中5000元是押金可退還,意思是學費3000。

有圖有真相:

臺灣影藝學院網頁,徵人資訊文字,內容為:「拍片組費用3000元/日期:(1)行前課程:2012 / 03 / 12、03 / 13    18:00~21:00。/(2)實際拍攝:2012 / 3月下旬至4月底。/時間:配合劇組實際工作狀況為主/內容:參與劇組整體拍攝,分成三組:導演組、製片組、美術組」
會不會太離譜?臺灣電影紅到這種程度了嗎?

為了不要誤會該單位的意思,有網友在底下留言請問有沒有薪水,得到答案是這叫「建教合作」,沒錢拿還要付費。

同樣有圖:
臺灣影藝學院網頁上的官方回應文字,內容為「拍片工作隊是以產學結合進行,因此需負擔課程費用,但並不會有薪資部分,主要是讓大家有機會直接參與業界工作。」
真的可以這樣嗎?

答案是不行,這是違反勞基法的。根據這則新聞,建教生跟實習生在法條裡叫做「技術生」。這不是想請就請的,要主管機關(勞委會)公布的行業才行。

勞基法第64條:
稱技術生者,指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技術生訓練職類中以學習技能為目的,依本章之規定而接受雇主訓練之人。

目前勞委會公告的職類在這裡可以下載到pdf檔,其中沒有電影或影視類,美術組或許勉強有沾上邊的東西,導演跟製片可沒有。

那美術組可以招收這種實習生嗎?答案還是不行。

第65條:
雇主招收技術生時,須與技術生簽訂書面訓練契約一式三份,訂明訓練項目、訓練期限、膳宿負擔、生活津貼、相關教學、勞工保險、結業證明、契約生效與解除之條件及其他有關雙方權利、義務事項,由當事人分執,並送主管機關備案。

第66條:
雇主不得向技術生收取有關訓練費用。
沒有報備、還收學費,怎麼看都違反兩條規定。

我只想說,法律是一回事,提出這種「學習機會」到底是什麼思考邏輯?臺灣電影產業要健康,就是要讓工作人員能養得活自己。以前導演押房子當身家,最後周轉不靈發不出薪,大家共體時驗已經慘無人道了,現在想拍片還得先押8000元出去,耗上兩個月來成就一個別人的作品。血汗工廠好歹有給薄薄的工資、無薪假好歹沒跟你收錢,日漸夯起來的臺灣電影,居然還有跟工作人員收錢的路子,實在令人想不透。

我想跟這個奇怪的學院說:你壓榨這些熱血電影人,就是在壓榨未來臺灣電影的生命。愛臺灣電影,請不要壓榨它。

後續追蹤:

1.影藝學院的部分已經將網頁撤下,但是沒有聲明,不知道是取消課程還是化明為暗,也不知道是否有人已經報名、該學院如何處理。原始招生條件,除了本文內收錄的快照存檔外,也可以看這個頁面

2.該電影的劇組在臉書上發表聲明,全文如後附。不過影藝學院的文章刪除前,有聲稱是該片導演過去的學生的人留言,表示這個方法極像是該導演會有的點子。所以,是斷尾切割或真的無關?留給讀者自行評斷。
重要聲明:本片與台灣影藝學園並無金錢往來!!!
近日台灣影藝學園招生使用[西門.町人]為名,造成社會大眾誤解本片假拍片為由收取學生費用,在此澄清如下:
1. 此招生純屬台灣影藝學園課程,所收費用與本片無關。
2. 台灣影藝學園於農曆年前取得本片企畫書後,主動表達本屆招收之學員能否到拍片現場參觀見習,僅只於此,與本劇組間全無對價關係。
3. 此招生廣宣刊登前本劇組並未過目,如本劇組事先審閱,絕不准此主客易位文宣面世,造成誤會!
4. 本片經由會計師財務簽證,全體演職員及廠商均經律師簽約,可經公評檢驗。
本劇組昨日向台灣影藝學園反應後,該文宣業已撤換。
在此鄭重澄清,本片與台灣影藝學園絕無金錢往來,其關係企業亦無資金投資本片!
謠言止於智者,攻擊言論如出於台灣影藝學園廣宣創意引發之誤會,劇組願意諒解,但若屬惡意誹謗,本片將採取法律行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