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月1日 星期二

龐青雲說

按:Tzara曾經開玩笑跟我說,什麼樣的電影就要出現什麼樣的文章。前陣子《色,戒》帶起PTT電影板的海派說書文風潮,現在《投名狀》也該來點「必殺之」的古文風潮。我論電影向來甚少鑽研眾人爭論的問題,本文既是小小戲作,就以劇中龐青雲的爭論為題,聊湊劣文一篇,以供大方貽笑。

龐青雲義邪?或曰:「全軍覆滅,詐死獨活;見兄弟妻,縱情忘禮;蘇州殺降,背信失仁;計誅二虎,聽讒害誓。焉得義?」或曰:「斬兵立威,嚴軍紀以護民;甘犯君顏,諫除賦以安邦,乃大義也。故留全身以興王師,屠蘇州以全南京,翦二虎以保宦途,此皆權通之事。蓋捨小就大,勢之所逼,不足為病。」觀二造言,皆有所執,軒輊難分。

觀夫青雲之難全,何也?蓋世衰道微,宦海失節,黃鐘毁棄,瓦釜雷鳴;為君者忌賢疑能、殺忠害良,為將者倚兵為盜、擁糧自重,為官者貪贓枉法、黨同伐異。以仲尼之聖,猶乘桴浮海;三閭之賢,尚失志沉身。將持節保身,尚不可得,況欲蚍蜉撼樹、螳臂擋車者哉?青雲說何魁、詐軍餉、定南京、督兩江,何其智也?卻不得安權貴、服弟兄、全身家、行大志。小智而大愚,不亦悲乎?

予謂青雲之失,在獨。蓋亂世立命,唯兄弟而已,眾枝難摧,獨木易折。二虎疏財重情、午陽身先士卒,是以一呼百應,威匹統帥。青雲之御下,不教而殺,以律傷情;應上,逞智鬥角,功高禮薄。是以下無可信之兵,朝無可恃之主,終至手足相殘、人亡政息之憾。故生殺可權,而弟兄之義不可權;烏紗可失,而手足之情不可失。故知戰場訛死、蘇州屠俘,猶可謂權變之道;斬兵立威、通兄弟妻、誅趙保位,不義之甚矣。

2008.01.01 12:21 末段文字修正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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